近年来为切实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国家多次出台降低电价政策,但还是有不少单位反映用电价格没有降下来,那具体是什么原因呢?经检查问题就出在了转供电主体这一环节上。
今天,我们专门梳理了关于转供电的相关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近三年来电价优惠的政策
①2018年国家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10%;
②2019年国家继续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10%;
③2020年2月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国家发改委明确自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降低非高能耗行业外的一般工商业和大工业电价5%,以缓解当前企业经营压力;
④5月22日,李克强总理在两会工作报告中提出减税降费政策延长至今年年底,再次助力企业早日复工复产。
什么是转供电
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
明确两类角色,一是转供电主体:电费交给供电企业,向内部终端用户供电、并收取电费的商业主体。二是终端用户:由转供电主体直接供电、电费交给转供电主体的商业主体。
什么是转供电环节加价
转供电环节加价是指转供电主体总表与接受转供电的各终端用户电表之间差额的费用,为总表与分表之间的电压器和线路工作的损耗。
注意:在此环节可能会出现不合理加价,降价政策红利被转供电主体截留。
转供电主体收费方法
一是按国家和省规定的目录销售电价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变压器和线路损耗通过租金、物业费、水电公摊等协商解决;
二是按照转供电主体电压等级目录销售电价顺加不超过10%的变压器和线路损耗每月(定期)向终端用户进行预收电费,年底(定期)按照实际损耗多退少补,并予以公示。
收费标准

查询方式
转供电终端用户可以下载“网上国网”APP,在主页面点击“更多-查询-转供电费码”,录入用电信息,评估转供电主体对终端用户电价的加价水平。
来源: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