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广告代言活动,并明确提出,从事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农作物种子、林木种子、草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种养殖行业的企业不得利用专业人士从事广告代言活动。
《意见》充分整合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综合运用市场竞争、行业管理、监管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多种措施,构建起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治理体系,为维护好明星代言领域清朗空间提供新的制度支撑。
《意见》强调,必须确保广告内容真实。企业选用明星进行广告代言,应当向明星提供相关广告脚本并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金融产品广告,应当主动、充分披露产品信息和揭示风险,严格遵守金融行业管理部门有关金融产品营销的规定。
相关商品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的,企业要主动向拟选用的广告代言人提示代言风险。
《意见》明确指出,要严格遵守禁止性规定。企业不得选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及直播营销管理相关规定对广告代言人年龄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从事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行业的企业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进行广告宣传。不得发布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校外培训广告,从事其他教育、培训行业的企业不得利用专业人士或者受益人开展广告代言活动。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意见》的出台,将利好正规品牌企业。对一些不知名且不具备资质的小品牌,将是一次行业性的洗牌,利于行业发展。